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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種植,養(yǎng)殖,鉰養(yǎng),捕撈的自產自銷的自然人出售農產品代開發(fā)票免增值稅,也免個人所得稅嗎?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2/0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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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減免管理條例》,符合以下條件的自然人出售農產品未超過5萬元,可以免征增值稅,而且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 1.自產自銷的農產品; 2.種植、養(yǎng)殖、捕撈的農產品; 3.其他國務院規(guī)定的農產品。 在享受免稅待遇前,自然人需滿足一定條件: 1.自然人應當有以上活動的資質; 2.自然人每年的銷售額不能超過50萬元; 3.自然人應當按時繳納營業(yè)稅、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4.自然人需征得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或者納稅人識別號。
2023 02/0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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