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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焰火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月受托加工一批焰火,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11300元,甲鞭炮廠收取含增值稅加工 費4520元,甲鞭炮廠無同類焰火銷售價格,已知增值稅為13%,消費稅稅率為15%。計算甲鞭炮廠該筆業(yè)務應代收代繳消費稅額?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1/3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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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計算甲焰火廠該筆業(yè)務應代收代繳消費稅額時,首先要確定所得差額,即加工費減去原材料成本,即4520-11300=-6780。根據《消費稅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繳納消費稅的,以銷售價款減去全額進項稅額及其他費用計算所得差額,按15%稅率計算消費稅。因此,甲焰火廠該筆業(yè)務應代收代繳消費稅額為-6780*15%-1107.50=10172.50元。 拓展知識:消費稅是由各地稅務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收取和財政收入分配的一種稅種,它可以培養(yǎng)和擴大國家財政收入,同時也是消費者和企業(yè)直接影響最大的稅種之一。
2023 01/3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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