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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預(yù)繳時候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匯算清繳時候獎金可以單獨計稅嗎?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1/3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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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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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會計實務(wù)
一次性獎金預(yù)繳時候可以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但匯算清繳時候,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一次性收入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及相關(guān)政策規(guī)定,一次性獎金應(yīng)獨立按月計算、獨立繳納個人所得稅。 拓展知識:一次性獎金按月繳納個稅的原則是,從接受一次性獎金開始,按當(dāng)月及以后每個繳費(fèi)月份計算及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是按照受獎時期確定收入歸屬期間及個人所得稅計算期間獎金自然屬于特定月份,因此,應(yīng)按照受獎當(dāng)月起,按自然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23 01/3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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