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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以前我們的年終獎是什么時候發(fā)放就計入在當月,我們現(xiàn)在想改為年底計提,那么2021年計提了2020年的年終獎和2021年的年終獎,那么現(xiàn)在做匯算清繳可以兩筆都扣除嗎

84784999| 提問時間:2023 01/30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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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在2021年做匯算清繳時,可以將2020年和2021年計提的年終獎都扣除,首先要明確稅收計入本期所得范圍內(nèi)。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發(fā)布的《財政部 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做好2019年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后,個人允許將去年雙薪、績效獎金、技術(shù)津貼及其他獎勵做計提扣除,在本期收入中扣除相應(yīng)部分。 因此,在2021年做匯算清繳時,企業(yè)可以將2020年和2021年計提的年終獎都扣除,但是要注意按照年度記入所得所得的原則,只能將計提的年終獎扣除按照本期收入中的比例來計算,以防出現(xiàn)“抵稅”的現(xiàn)象。 此外,由于2021年是混合稅收制度實施前的最后一年,因此,計提年終獎時有必要注意按照“計提稅表”進行計算,以免出現(xiàn)社會稅務(wù)收入不足或收支不平衡的情況。
2023 01/3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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