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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申報附加稅時沒有享受到減半征收的政策,現在收到稅務退回的減半附加稅,6月已經計提附加稅并且繳納了,請問現在怎么做賬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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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首先,要仔細核實6月申報的附加稅是否無誤,如果客戶的附加稅確實符合減半征收的政策,還是計提了附加稅,則此時只需要把稅務局退回的減半附加稅,從銀行現金上增加減半的數額,并且在會計科目中錄入相應的應交稅費-減免稅分錄,會計科目為應交稅費-減免稅(應收),貸方為應交稅費-減免稅(應付); 拓展知識:當減免所得稅額大于應稅收入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當企業(yè)在稅務機關減免稅額未領取減免稅資格,但納稅人根據稅法的規(guī)定,有權享受減免稅的,可以申請減免稅,減免稅將直接減免稅務繳納的相應部分,不用再領取減免稅證書。
2023 01/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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