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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分包方,農(nóng)民工是分包方的,總包將工資轉到我們分包方賬戶中,由分包方發(fā)放,為什么是分包方申報個稅?給總包開建筑服務的發(fā)票具體的開票項目是什么?精確的稅收分類編碼是什么?備注欄應備注什么?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1/2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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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根據(jù)相關稅收法規(guī),分包方申報個稅是因為總包只是將工資轉賬到分包方賬戶中,而分包方才是最終的收入必須繳納稅款的主體。發(fā)票的開票項目通常是“服務費”,其稅收分類編碼為“S00001”,備注欄應備注:“與建筑工程有關的服務費”。 拓展知識:申報個稅的最終支付者一般都是收入發(fā)放主體,而不是收入來源主體,比如說分包工程上,雖然總包是最終收入來源,但分包方才是做工資支付發(fā)放的主體,因此需要由分包方申報個稅,通過稅收分類編碼、備注欄等明確表達開發(fā)票的目的。
2023 01/2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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