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9月30日之前需要去當?shù)仡A交稅款,但是當?shù)刈蛱煲驗橐咔?,道理都封閉了,只能解封10月份去繳納了,那10月份去繳納還能把預交的增值稅申報到9月份抵扣嗎?

84784993| 提問時間:2023 01/28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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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答案是可以的。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可以在下一期或上一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抵扣稅款。 也就是說,即使您在10月份去繳納,9月份也能將增值稅申報抵扣。 但是,抵扣應在稅種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限度內(nèi),不得超過應納稅所得額,且在抵扣前應交納稅款,否則將不能抵扣。 另外,應納稅所得額中有三個基本原則,即實付原則、相關性原則和合理性原則。實付原則要求納稅人不得把未實付的所得收入納入應納稅所得額;相關性原則要求納稅人應將計稅收入與稅款聯(lián)系起來,即收入和其對應的稅款應維持一一對應的關系;合理性原則則要求納稅人在納稅時應尊重通常發(fā)生的法律情況,合理、合法地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稅額。 因此,納稅人應根據(jù)上述原則,確保在申報稅款時,稅款及應納稅所得額的一致性,以便抵扣稅款。
2023 01/28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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