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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友公司2014年發(fā)生下列部分經濟業(yè)務⑴3月1日,向銀行借入資金30000元,期限為5個月,年利率為5%,合同約定每月月末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⑵7月1日,向銀行借入資金2400000元,期限為3年,年利率為6%,合同約定每季度末支付一次利息要求:⑴編制3月1日借入資金,3月31日,支付本月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會計分錄⑵編制7月1日借入資金,7月31日計提利息和9月30日支付利息的會計分錄3月1日借入資金3月31日支付本月利息8月1日歸還本金7月1日借入資金7月31日計提利息9月30日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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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3月1日借入資金,3月31日,支付本月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30000元
貸:應付利息3000元
貸:借款本金30000元
7月1日借入資金,7月31日計提利息,9月30日支付利息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2400000元
貸:應付利息36000元(7月31日計提利息)
貸:借款本金2400000元
經濟活動以會計分錄的形式表示,有兩種常見的分錄:借方和貸方,每筆事物都將同時在借方和貸方有所體現(xiàn),雙方總和為0,這是借貸原則,是會計工作的基礎。比如上面的鴻友公司,3月1日從銀行借入30000元,期限為5個月,第一月末支付利息3000元,到期歸還本金,那么對應的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30000元,貸:應付利息3000元,貸:借款本金30000元。7月1日又從銀行借入2400000元,期限為3年,每季度末支付一次利息,則對應的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2400000元,貸:應付利息36000元(7月31日計提利息)、貸:借款本金2400000元。
拓展知識:
在企業(yè)進行經濟活動時,往往存在借貸兩方,例如:公司從供應商處購買原材料、從銀行借入資金等,當公司在發(fā)生借貸的情況時,要正確的反映在賬面上,其根本原則就是:必須按照雙邊科目的原則,即“借永遠不等于貸”,這也是企業(yè)進行各種經濟活動時,會計記賬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
2023 01/2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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