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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清繳匯算中,納稅調(diào)整項目明細表,沒有特別需要填寫開辦費,開辦費是不是全額可以稅前扣除嗎?但是開辦費里包括有的是招待費,要稅前調(diào)整嗎?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1/2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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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開辦費主要包括租金、設備購置費、修復費、裝飾裝修費、宣傳費和招待費等內(nèi)容,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開辦費是可以作為扣除項目,可以稅前調(diào)整的。招待費也可以稅前扣除,但是要達到一定的標準,不得超過一定的限額,具體的規(guī)定可以參考國家的相關條例。通常來說,開辦費的比例一般不能超過企業(yè)的營業(yè)收入的最高限額,一般是總收入的50%。若超過了這一定量,就不能抵扣稅。另外,企業(yè)還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稅收減免和扣除項目的要求和規(guī)定。
2023 01/2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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