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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公司12月購入轎車,我已經(jīng)做了固定資產(chǎn),車輛購置稅1月份才交請問車輛購置稅我該怎樣入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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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關于車輛購置稅的入賬,我們需要依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第六版(適用于2015-12-31及以后日期)中第四十一章“固定資產(chǎn)”中第四十一條“購置稅”的規(guī)定,車輛購置稅一般應當計入購買價格中并入固定資產(chǎn)。因此,在結轉車輛購置稅時,應當在固定資產(chǎn)中結轉,故車輛購置稅支付前(即12月)我們要先在固定資產(chǎn)清查表中逐項記入購置稅(把購置稅計入固定資產(chǎn)),入賬的貸方科目是“固定資產(chǎn)余額”,借方科目是“應交稅費”。等到1月支付購置稅時,我們就把“應交稅費”調整為“應付稅費”,由貸方科目“應付稅費”,借方科目“銀行存款”,入賬結束。
以上是購買車輛購置稅的入賬工作,在貸項登記,以及在記賬憑證中記載時,購置稅應當按照購買價格中支付的部分來登記,在以后計提折舊時,按購買價格中包括購置稅部分計提折舊。
2023 01/2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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