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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的電費發(fā)票金額是含稅價130007.81元,其中生活區(qū)用電33802.03元,含稅它的進項稅額是3888.73元,這筆進項是不是需要做轉出處理,咋做會計憑證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1/2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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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jù)《增值稅改革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納入完稅憑證的進項稅額應當納入完稅憑證,而您的電費發(fā)票金額的進項稅額的3888.73元是需要做轉出處理的。 做會計憑證的具體過程是:首先,將電費發(fā)票金額130007.81元分別記錄到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中,借3888.73元,貸130007.81元;其次,將增值稅完稅憑證金額33802.03元分別記錄到科目“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費用類—電費”下,借33802.03元,貸3888.73元。 拓展知識:如果是個人發(fā)票的話,則在作會計憑證的時候,將電費發(fā)票金額130007.81元記錄到“收入類—個人收入”科目下;而增值稅完稅憑證金額33802.03元不用記錄,可以直接錄入到個稅申報表中。
2023 01/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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