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一年虧損五萬,第二年盈利3萬,可以彌補兩萬,一萬交所得稅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答案是不可以。所得稅應當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則征收,對同一納稅人,年度應稅所得額的減少,應當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減少減免稅,不能延續(xù)應稅之前的納稅義務年度,以彌補當前應稅年度虧損。因此,第一年納稅人虧損五萬元,第二年獲得3萬元盈利,這兩個年度應分開納稅,不可將其中一年的虧損彌補另一年的稅收,不能交所得稅。
拓展知識:關于抵扣,納稅人可以根據(jù)稅法的規(guī)定抵扣稅費,例如住房貸款利息、子女教育等,如果納稅人有這些費用支出,可以減免相應稅費,從而節(jié)省稅費。
2023 01/26 18:48
閱讀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