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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一下我們自己門店交電費發(fā)票抬頭寫的是門店地址,不是公司名稱。這個能稅前扣除嗎?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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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您的門店交電費發(fā)票抬頭寫的是門店地址,其可以稅前扣除,因為依據(jù)稅收管理的規(guī)定,在付款項目中,可在付款時用于扣除稅收的有:租金,水電費,電話費,辦公費,差旅費,燃料費,勞務費,和保險費等,這些費用均應具有完備的開支證明,即要求發(fā)票或其他收據(jù)有詳細發(fā)票抬頭及內容。由此可見,發(fā)票抬頭寫門店地址,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 此外,有關公司稅前扣除的費用,一定要按照規(guī)定的項目來報銷,不能報銷其他的項目,否則就無效了。另外,公司的費用報銷,也一定要有開支證明,尤其是保險費,必須有投保公司的保險合同,以證明其投保的內容。這樣,可以使公司的稅前扣除的費用被有效管理,也保證稅收的合法性。
2023 01/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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