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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司第二季度合計銷售額超過45萬(其中銷售不動產銷售額44553.96元),但扣除本期發(fā)生的銷售不動產后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適應5%稅率是不是全免?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26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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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全免,而是稅務規(guī)定的超額定額免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可以根據(jù)實際銷售情況,給予超額定額以外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拓展知識: 超額定額免稅是指,在比某一固定的稅收定額(即增值稅定額)的情況下,實際的稅收金額不再按照稅收定額計算。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可以根據(jù)實際銷售情況,給予超額定額以外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2023 01/2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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