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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證明可以代替電子繳款書做原始憑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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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No,完稅證明不可以代替電子繳款書做原始憑證。完稅證明是出具給納稅人的一種稅務憑據,主要用于證明某一稅收交納完畢的事實,表明納稅人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了稅務義務。而電子繳款書是銀行向稅務機關匯出稅款后,由稅務機關向銀行出具的憑證,作為銀行向納稅單位支付稅款的原始憑證。因此,完稅證明不可以代替電子繳款書做原始憑證,二者的作用是不同的。此外,完稅證明在發(fā)放時,可能需要經過審核、審批等程序,而電子繳款書是實時發(fā)放辦理,不會有過多證明程序。因此,完稅證明不可以代替電子繳款書做原始憑證。
拓展知識:完稅證明是指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出具的,證明其當期應納稅款已按期全部繳清的證明文件,它可以作為納稅人憑據,用于證明納稅人已及時繳納全部應納稅款的證據。電子繳款書是一種電子繳款憑證,是銀行向稅務機關匯出稅款后,由稅務機關出具的作為銀行向納稅單位支付稅款的原始憑證,它能夠證明納稅人付款的金額、時間以及收款方等信息。
2023 01/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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