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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科目的時候以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是借方還是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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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新增科目的時候前年度損益調(diào)整方向取決于新增科目的本身性質(zhì),一般來說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新增科目為收入類、費用類或其他可投入使用的科目,此類科目引起的損益應當貸方計入;
第二種情況是新增科目為資產(chǎn)類或負債類,此類科目引起的損益應當借方計入。
除上述情況外,根據(jù)《會計法》的有關規(guī)定,需要將劃入本年期末前年損益的盈余調(diào)整賬戶的借貸方向和金額報告到本單位的有關機關,由有關機關確定該款項的記賬方向與金額。
拓展知識:原剩余損益調(diào)整賬戶也稱調(diào)節(jié)損益賬戶,是企業(yè)報表賬戶體系中一個常用的賬戶,分期開設形成,注明期末前年的損益余額,主要是用于處理會計核算的未來的利潤或虧損問題。如果企業(yè)的本期損益折前凈利潤與同期損益折前凈利潤之間存在差異,需要將此差異通過原剩余損益調(diào)整賬戶來調(diào)整,以確保兩期凈利潤的全面準確。
2023 01/2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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