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供應商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時忘記寫電話,偶爾一次對做賬有影響嗎,還是必須重開發(fā)票。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01/2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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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老師您好! 關于您提到的問題,要詳細說明,首先得明確一點:根據2018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guī)定:“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應當載明(1) 發(fā)票代碼;(2) 發(fā)票號碼;(3) 開票日期;(4) 購買方名稱;(5) 密碼區(qū);(6) 金額(小寫);(7) 金額(大寫);(8) 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9) 備注;(10) 銷售方名稱;(11) 銷售方納稅人識別號;(12) 銷售方地址、電話;(13) 開票人;(14) 收款人;(15) 復核人;(16) 開票機號?!? 由此可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必須寫入電話,如果忘記寫上電話,很可能會對賬目的準確性造成影響,因此必須重新開具發(fā)票。 此外,由于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改增政策》,從2018年1月1日起,各地的營改增工作也正在推進中。營改增之后,一旦增值稅發(fā)票出現(xiàn)缺失電話影響了憑證完整性,可能會影響企業(yè)的報稅情況,因此務必及時做好發(fā)票認證和核對工作,以確保賬簿和發(fā)票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023 01/24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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