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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非貨幣資產投資和企業(yè)非貨幣資產投資的政策一樣么?股權的計稅基礎都是資產原值,加上每年確認的非貨幣資產轉讓所得,逐年進行調整,是一樣的么?

84785015| 提問時間:2023 01/2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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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續(xù)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從被投資企業(yè)來看,個人和企業(yè)的非貨幣資產投資會計政策是一致的。從投資者角度來看,在稅法上是存在的差異的,其中個人,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fā)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企業(yè)針對,投資中所產生的轉讓所得,交納所得稅。企業(yè)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應對非貨幣性資產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后的公允價值扣除計稅基礎后的余額,計算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其計稅基礎通常為資產原值。
2023 01/23 22:10
楊家續(xù)老師
2023 01/23 22:15
個人應在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自發(fā)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交易過程中取得現金補價的,現金部分應優(yōu)先用于繳稅;現金不足以繳納的部分,可分期繳納。 個人在分期繳稅期間轉讓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權,并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yōu)先用于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 企業(yè)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而取得被投資企業(yè)的股權,應以非貨幣性資產的原計稅成本為計稅基礎,加上每年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逐年進行調整。 企業(yè)在對外投資5年內轉讓上述股權或投資收回的,應停止執(zhí)行遞延納稅政策,并就遞延期內尚未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在轉讓股權或投資收回當年的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一次性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可將股權的計稅基礎一次調整到位。 企業(yè)在對外投資5年內注銷的,應停止執(zhí)行遞延納稅政策,并就遞延期內尚未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在注銷當年的企業(yè)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一次性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84785015
2023 01/23 22:22
個人再轉讓這個股權的計稅基礎是什么?
楊家續(xù)老師
2023 01/23 22:24
您好!個人再轉讓的計稅基礎是股權原值。 個人轉讓股權需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20%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稅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轉讓中發(fā)生的合理費用 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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