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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玫瑰花精油提煉及銷售的一般納稅人企業(yè)。 首先甲公司從農戶家購進玫瑰花之后再加工提煉成精油然后對外銷售。請問,甲公司銷售提煉出來的玫瑰花精油在增值稅和所得稅方面有沒有相關的優(yōu)惠政策。

84785003| 提問時間:2023 01/23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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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答:甲公司銷售提煉出來的玫瑰花精油在增值稅方面可能會有優(yōu)惠政策。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一般納稅人所得稅有稅收減免政策,如果甲公司符合減免政策范圍,就可以享受減收稅收優(yōu)惠政策。 在增值稅方面,甲公司可能可以享受零稅率,少稅率,減按比例征收稅收,免征增值稅等優(yōu)惠政策。具體是否可以享受此類優(yōu)惠政策,需要根據(jù)玫瑰花精油的類別,是否處于國家準許減免增值稅的范圍內,是否有公安統(tǒng)一發(fā)放的發(fā)票等來確定。 拓展知識:增值稅減免,是指國家為解決相應的經營單位的經濟困難,減輕其經營稅收負擔的措施之一,目的是鼓勵經營者加大投資,促進經濟發(fā)展。減免政策不僅針對某些特定行業(yè),也針對某些特定行業(yè)或某些特定產品,如科學研究、技術開發(fā)、勞動培訓、財政補貼、一般納稅人減稅等。
2023 01/2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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