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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向大陸公司購買貨物,貨物在發(fā)到廣東,并在境內成交。香港公司用美元支付貨款。這樣是否可以操作,銀行是否要收匯。

84785022| 提問時間:2023 01/2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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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是的,香港公司向大陸公司購買貨物,在境內成交,并用美元支付貨款,是可以操作的。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將收取匯款手續(xù)費,但是不需要收匯。兩個前提是:一、在中國大陸境內注冊成立的香港公司可以正常擁有大陸公司開具的發(fā)票和正常完成境內成交事宜;二、美元支付必須由香港幣匯入大陸境內的銀行,才算完成了境內成交事宜。拓展知識:在境外支付美元的情況下,需要提前申請收匯許可證,并經審批確認可以收匯,才能收匯。
2023 01/2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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