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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以前年度的印花稅沒有申報,現(xiàn)在補申報,納稅期限怎么選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1/22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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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于以前年度的印花稅補申報的納稅期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有稅款補繳義務的,納稅人應當在查實之日起滿六個月內(nèi),補繳未交稅款、費用及滯納金。另外,有關印花稅補申報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納稅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繳納消費稅而未繳納消費稅的,應當在國家稅務機關查實之日起滿六個月為期,補繳消費稅、行政費用及滯納金。因此,在以前年度的印花稅補申報時,納稅期限應當在查實之日起滿六個月內(nèi),補繳未交稅款、費用及滯納金。 拓展知識:印花稅是我國政府實行的一種收稅措施,是位于各種轉讓交易的流轉節(jié)點處征收的一種稅收,它的實施在稅收征收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印花稅的稅率一般是固定的,具有一定的穩(wěn)定性,這在穩(wěn)定國家經(jīng)濟結構和經(jīng)濟發(fā)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與其他稅種相比,印花稅征收簡單、稅率低、安全性高,可以有效控制信息不對稱現(xiàn)象,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2023 01/22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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