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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應出勤26天,但某員工月底最后三天才來的,有效工時是三天,無責任底薪2400,餐補500,請問應該給這位員工發(fā)多少的工資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根據(jù)某員工月底最后三天才來的情況,應該給這位員工發(fā)放工資計算如下:
首先,每月應出勤26天,該員工月底最后三天才來,因此,有效工時是三天,把每月應出勤26天的無責任底薪2400除以26天得到每天無責任底薪的金額,然后乘以實際出勤的天數(shù),得到該員工月底最后三天工作有效工時應得的無責任底薪金額,再加上月應補貼的餐補500,即可得到該員工的工資總額。
具體計算過程:2400÷26=92.31,每天無責任底薪92.31乘以3天有效工時得到276.93,加上餐補500,最終應該給這位員工發(fā)放工資為776.93元。
拓展知識:以上計算只針對于有效工作時間小于等于26天的情況,即缺勤或者請假的情況。若有效工作時間大于26天,則需要將有效工作時間多出來的天數(shù)根據(jù)實際工作情況和部門規(guī)定來決定每超出1天的加班費或者倍數(shù)工資。
2023 01/2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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