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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個新成立的公司,前期沒有公司名稱,但是為了開這個公司,花費了費用,由另一個公司代付了,現在新公司成立了,能不能讓那個公司開票給新公司,新公司把錢還了?

84784985| 提問時間:2023 01/2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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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據《中國稅法》的規(guī)定,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向其他公司購買貨物或服務,備注為其他公司發(fā)票,則可以開具相應的發(fā)票,按照正常的稅收程序繳納稅款。另外,新公司也可以采取逆向收費的方式,即購買貨物或服務后,支付貨款,并向已經為其支付過貨款的公司開具發(fā)票。然后再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這樣,可以避免把稅款欠賬,從而節(jié)約了新公司的費用開支。 對于新公司而言,發(fā)票的開具要按照稅法規(guī)定執(zhí)行,以避免任何稅務風險。另外,建議新公司注冊稅務登記,獲得稅務機關的正常認定。在此基礎上,即使發(fā)票不夠,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可以避免把稅款欠賬,從而節(jié)省本身的稅收開支。 另外,在開具發(fā)票時,應記錄發(fā)票的信息,比如發(fā)票號碼、開票日期等。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確保開具和使用發(fā)票的正確性和合法性。 同時,建議新公司設立一個財務部門,在這個部門里,可以有專門的財務人員來負責財務管理和稅務管理,妥善處理和開具發(fā)票,確保公司正常繳納稅款。
2023 01/2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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