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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中學食堂的餐飲企業(yè),收到學生的伙食費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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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guī)定,“從事學校食堂提供食品服務(wù)的,按照現(xiàn)行稅收征收規(guī)定不受增值稅征收”。因此,承包中學食堂的餐飲企業(yè),收取的學生伙食費收入,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也就是免征增值稅。
在適用免稅政策時,企業(yè)還需注意遵守“稅收減免要件及范圍”這一條款,確保其符合減免要件,以及按照減免范圍合理使用減免政策。拓展知識:增值稅減免政策是一種政府關(guān)稅減讓或稅負減免的一種手段,用于對某些行業(yè)特殊企業(yè)實施減稅政策。減免政策涉及到稅收減免的要件、減免范圍,以及減免的政策實施時間、申報材料的準備等。
2023 01/2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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