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去年11月初與人合伙開了家奶茶店,對方投入20萬,我投入10萬,由于前期營業(yè)額一般般所以我們決定我去另一家公司上班(每月6000元工資),平時店里都由對方全天管理經(jīng)營,我休假日就去頂替對方上班,店里的收入及開支也都是對方管理,對方每個月固定要還款7500元貸款,還有對方的日常開銷也都是用店里的錢,但是對方用的錢沒有登記(不過店里的收入和支出有登記),平均每個月轉(zhuǎn)我2000元左右(不固定),我覺得這個錢的管理不清不楚的,我預(yù)估她每個月使用1萬元左右,而我只得2000元左右,請問老師,這個金額的分配合理嗎?我們該如何分配資金呢?如何管理店呢?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1/2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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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這個金額的分配是不合理的,因為每個月的收入和支出都只有對方管理,而沒有雙方一起分配的情況。建議你們建立一個管理系統(tǒng),明確雙方的投入,清晰的記錄每個月的收入與支出,以及雙方的收入分配,確保雙方的權(quán)益。 此外,你們應(yīng)該建立一個店鋪管理體系,建立經(jīng)營計劃,并且加強(qiáng)店鋪管理,做好財務(wù)報表管理、營銷分析、銷售績效管理等工作,以有效提升店鋪的銷售額和效益,使雙方都能從中受益
2023 01/20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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