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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8月開票了出去,9月開進項回來,9月申報8月份的稅,在9月申報8月的時候 9月購的進項能抵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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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條,納稅人在本期新增進項稅額較上期有所增加的,可以用本期新增進項稅額抵減本期應納稅額中可以抵減的部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企業(yè)可以在本期新增進項稅額中抵扣本期應納稅額,但若抵扣的額度超過本期應納稅額,在本期應納稅額為負數(shù)的情況下,多抵扣的部分將會沿用到下一期。因此,9月申報8月的稅,在9月申報8月的時候,9月購買的進項是可以抵扣8月應納稅額的,若進項稅額超出應納稅額,剩余部分將沿用到下期。
拓展知識:企業(yè)稅負抵扣的原則是發(fā)生項先計稅原則,說的更容易理解一點,就是要先繳納當期發(fā)生的稅款,然后再利用上期累計發(fā)生的稅款抵扣當期的稅款。這也是稅收管理部門為了防止稅款滯納,并且加快企業(yè)發(fā)展步伐的一種激勵措施。
2023 01/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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