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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甲乙公司之間賣買合同約定由另外一公司付錢且債權人同意,到期為付款的債權人責要找新的債務人付款,二而個人之間的買賣要求第三人付款 第三人未按時付款的,債權人還是找原債務人。這里的這里就因為一個是公司之間 一個是個人之間嗎。這兩個有點像,分不清楚

84784985| 提問時間:2023 01/1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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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這兩個情況有明顯的不同之處。甲乙公司之間賣買合同約定由另外一公司付款且債權人同意,到期為付款的債權人責要找新的債務人付款,債權人也可以向第三方公司要求付款,而甲乙個人之間的買賣要求第三人付款,即第三人擔任第三者的角色,在合同的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向債權人支付債務款項。如果第三人未按時付款,則債權人仍然可以向原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 而兩者的顯著差別在于,甲乙公司之間賣買合同中的第三人付款可以是其他公司,而甲乙個人之間買賣合同中的第三人付款只能是個人。甲乙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也有更多的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準備更多的文件,以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而且買賣雙方還可以寫有關交易細節(jié)和按時付款的相應條款。 總之,甲乙公司之間賣買合同和甲乙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在第三人付款及其相關規(guī)定方面有明顯的區(qū)別。此外,在法律上,甲乙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也有更多的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義務也更加明確。
2023 01/1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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