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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汽車,是按13%計提銷項稅嗎?

84785027| 提問時間:2023 01/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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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檸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實務
是的,一般納稅人出售使用過的汽車,需要按13%的稅率計提銷項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2017年修正)》第四章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出售自用汽車等納稅人特別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財產時,稅率為13%,稅前扣除項目以及扣除和減免企業(yè)所得稅的規(guī)定不適用?!? 稅前扣除項目,是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應納稅項目的金額或表面價值,以減輕納稅負擔的措施。而稅后扣除,是指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扣除應納稅項目的金額或表面價值,以減少應納稅額的措施。 拓展知識:如果一般納稅人出售使用過的汽車,但它仍可以繼續(xù)使用,則應按財產出售價格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稅前仍可以使用增值稅差額抵減等方式來減少稅負。
2023 01/1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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