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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21年獎金今年才發(fā)完,有離職員工不發(fā)放的,可以直接沖減費用嗎?是否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84784981| 提問時間:2023 01/1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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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通常來說,離職員工的獎金不能直接沖減費用,而是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處理。具體的步驟是,公司應當首先記錄離職員工的應發(fā)獎金,然后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轉(zhuǎn)賬,這樣才可以將離職員工未發(fā)放的獎金抵減費用。不僅可以將離職員工未發(fā)放的獎金抵減費用,也可以將其作為補償,如果離職員工未發(fā)放的獎金有剩余,公司可以將其分配給其他員工作為補償或激勵。 此外,不同期間離職員工的獎金處理也相當重要,因為獎金的抵減情況會影響期末的盈利狀況,所以公司應當對離職員工未發(fā)放的獎金處理更加謹慎,以免產(chǎn)生財務風險。
2023 01/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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