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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居間合同,居間費用有點大時,應該用個人簽訂好些?還是個體戶好些?還是一般納稅人?

84785006| 提問時間:2023 01/1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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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惠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根據(jù)您問題的描述,我認為由個體戶簽訂比較合適。個體戶是指通過獨立從事經(jīng)營性活動獲取收入的依法注冊登記的經(jīng)濟主體,屬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個體戶注冊時對經(jīng)營范圍有較強的限制,相比其他類型的納稅機構,其稅收肩負更少,審批手續(xù)簡單,是居間協(xié)議的最佳簽署者。 此外,應該留意的是,個體戶簽訂居間協(xié)議前,應該根據(jù)具體情況,自行評估居間服務費的計算方式、支付條件等,杜絕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出現(xiàn)不良內容。同時,個體戶應當留意及時繳納收入稅,以避免未繳稅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 拓展知識:在納稅期間,個體戶有責任承擔增值稅和營業(yè)稅,兩稅類所征稅額均不超過5000元,稅率分別為5%和3%。此外,有的地區(qū)也會允許個體戶享受一些減稅政策,比如補貼國家稅收,可以令個體戶在繳納稅收時減免一定的部分。
2023 01/1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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