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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員工11月30號離職,現在12月報個稅的時候,是不是得把員工信息改為非正常?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3 01/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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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師1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計算機高級
是的, 當員工于11月30號離職時需要將其修改為非正常狀態(tài),非正常狀態(tài)可以是介于正常狀態(tài)和離職狀態(tài)之間的狀態(tài),例如離職待審批、離職前復職等,這些狀態(tài)在12月份報稅報表呈現時,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狀態(tài)為非正常,而不是正常報稅狀態(tài)。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離職的職工仍應進行個人所得稅結算。因此,在12月份報稅時,需要將該職工的狀態(tài)更改為非正常,以便按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拓展知識: 實現個人所得稅精準繳納,稅收機構會要求納稅人按月報送《個人所得稅月(季)度納稅申報表》,繳納納稅申報表分為正常、臨時和逾期三種狀態(tài),正常表示該月已經正確按時繳納,臨時表示該月未按時繳納,逾期表示該月未繳納到位。
2023 01/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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