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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深圳,以公司的名義在東莞購買房產,這個怎么入賬的,有關哪些稅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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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關于在深圳公司以公司名義在東莞購買房產的入賬,應遵循《政府預算收入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簽訂買賣合同,由深圳的公司支付房產的價款,以及東莞的公司收取房產的價款,以及合同記載的相關稅款,都應該按照稅務管理條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以及所在省市(深圳和東莞)的相關稅收監(jiān)管條例,向稅務機關申報、報稅繳納相應的稅款,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營業(yè)稅等稅種。
此外,應當充分利用合同內容,及時申報按相關稅務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其它稅費,如增值稅、營業(yè)稅和消費稅等,以及投資企業(yè)所得稅等,以確保當事人的各項稅收利益。
拓展知識:
在深圳和東莞購買房產的一般稅收申報原則是,應當按照實際付出的價款或者抵付的欠款、轉讓價款及稅后收入為基礎,申報繳納各項稅款;同時,應當根據以上稅收的執(zhí)行程序,進行有效的稅務管理,留戀當事人的房地產投資收益。
2023 01/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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