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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該公司2009年4月1日向銀行借入一筆生產(chǎn)周轉(zhuǎn)借款,本金為10萬元,根據(jù)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9個月,借款年利率為6%,每月計息,按季付息。公司分別于2009年7月1日、10月1日支付兩次利息,并于2009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筆利息并償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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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該公司2009年4月1日向銀行借入一筆生產(chǎn)周轉(zhuǎn)借款,本金為10萬元,根據(jù)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9個月,借款年利率為6%,每月計息,按季付息。在合同約定的9個月時間里,公司先于2009年7月1日支付借款的第一筆利息,借款的第二筆利息是在2009年10月1日支付的,最后一筆利息是在2009年12月31日支付完成,其中也包含償還本金的部分。
這種借款方式又叫按季付息、到期還本。在這種借款模式下,借款期內(nèi)每季度付息,還款方式為到期還本。這樣的借款方式是在短期融資中使用比較多的方式,在借款周期較短的情況下,企業(yè)可以比較方便的償還借款。但是因為借款期限較短,企業(yè)必須在借款期結(jié)束之前償還本金,因此按季付息、到期還本方式一般只用于短期融資。
拓展知識:按月付息、到期還本是另一種常見的短期融資方式,這種方式比較適用于中長期融資。與按季付息不同,按月付息是將每月借款所產(chǎn)生的利息除以當(dāng)月的日數(shù),每天支付出一定數(shù)額的利息,借款期滿后再一次償還本金。
2023 01/12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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