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居民個人李某任職于境內(nèi)甲公司,其父母58周歲,岳父母均為61周歲,2021年,李某的收入一部分支出情況如下 1,每月工資12000元,按照國家標準繳納的三險一金3000元 2,李某妻子生病扣除醫(yī)保報銷后累積醫(yī)藥費用支出30000元,有李某扣除 3,四月利用業(yè)余時間兼職,從兼職單位取得報酬6000元 4,六月將自己的旅行見聞項目晚報投稿獲得稿酬收入3000元 5,八月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股息紅利14000元,已知該股票為李某去年11月份從公開市場取得 請問李某專項附加扣除金額怎么算? 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呢 應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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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計算李某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2000*0.5*0.2=1200元
理由:該股票為李某去年10月份買入至今年6月份將該股票轉讓期間,持有期限超過1個月但不足1年,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5)計算李某2021年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應納稅所得額=12000*12-2000*12-60000=60000元綜合所得應納個稅=60000*0.1-2520=3480元
注意:以下幾點:
1.專項扣除中其父母均為58周,年齡不滿足,不可扣;岳父母均為61周歲身份不滿足,不可扣。⒉李某父親因為生病支付醫(yī)藥費用支出20000元。身份不滿足,不可扣。
3.3月取得保險賠款3000元。注意:保險賠款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n_n)o~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樣的自己,加油!
2022 12/2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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