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住宿服務價稅合計收入為2226000元。其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金額合計100000元、稅額合計60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金額合計600000元、稅額合計36000元。以賓館發(fā)行的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結算的住宿服務費價稅合計530000元和零星個人住宿價稅合計954000元未開具發(fā)票。另外因住客損壞住宿設施而收取賠償款合計21200元,也未開具發(fā)票。問題一:計算稅額;問題二填申報表

84785034| 提問時間:2022 12/2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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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繳納的銷項稅額,6000加36000等于42000 在附表一百分之六一般計稅提供服務里面,開具的專用發(fā)票銷售額填寫1萬,稅額填寫6000,開具的其他發(fā)票銷售額填寫60萬,稅額填寫36000
2022 12/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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