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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女士2019年1-12 月在用單位工作每月取得固定工資新金 18 000 元,“三險一金”每月扣除 3200 元,子女教育費、贍養(yǎng)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 500元,甲單位全年已預(yù)扣預(yù)繳稅款 6240 元,此外,李女士還擔(dān)任乙、丙、丁三家單位的評審專家,全年取得勞務(wù)報酬共計 10 萬元,三家單位合計已預(yù)扣預(yù)繳稅款 16 000元。 要求:計算李女士按年計稅應(yīng)繳多少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補退稅?

84784953| 提問時間:2022 12/2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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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 稍等? 解答過程中
2022 12/20 08:27
朱小慧老師
2022 12/20 08:37
匯算清繳應(yīng)納額=(18000*12+100000*(1-20%)-3200*12-2500*12-60000)*20%-16920=16600 應(yīng)退個稅=16000+6240-16600=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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