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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分錄是將經濟業(yè)務轉化為財務語言的橋梁和紐帶,會計新人掌握了各種業(yè)務的會計處理,在選擇崗位時的局限性會大大降低,你是否還在為不會做分錄而苦惱啊,記得當年我在學會計的時候,材料的實際成本法與計劃成本法,就把我弄得腦袋發(fā)昏,今天就給大家總結一下材料在計劃成本法下與實際成本法下,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1)貨款已經支付,同時材科驗收入庫
實際成本法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計劃成本法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入庫后: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2)貨款已經支付,但材料尚末驗收入庫
實際成本法
借:在途物資
貸:銀行存款
計劃成本法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3)貨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實際成本法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計劃成本法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入庫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4)材料已經驗收入庫,月末發(fā)票尚未收到
實際成本法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做相反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計劃成本法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應付賬款
下月初做相反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5)結轉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實際成本法
無此處理
計劃成本法
借: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
貸:材料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節(jié)約)
注:在計劃成本法下不管材料是否驗收入庫均需要先通過“材科采購”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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