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7月1日某水泥生產(chǎn)企業(yè)(一般納稅人)自建一條生產(chǎn)線 (1)購入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稅稅額為65 000元 (2)工程物資全部用于工程建設(shè)。 (3)領(lǐng)用本企業(yè)生產(chǎn)的水泥一批,實際成本為80 000元 (4)工程人員應計工資 100 000元 (5)銀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費用30 000元。 (6)工程完工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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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是需要做這個業(yè)務(wù)的分錄嗎??)
2022 11/1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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