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分期合同以租代售,開經(jīng)營租賃的發(fā)票,可以做資產(chǎn)進行折舊嗎?

84785019| 提問時間:2022 10/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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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 以租代售,其實就是給客戶選擇權(quán),客戶可以選擇租著,最后不購買了。也可能租著租著最后買了。 這種情況,在一開始還是屬于租賃業(yè)務的。 對于租入方,也按照租賃處理,在確實決定購買時,再確認為自己的資產(chǎn)。 對于沒有行使購買權(quán)的時候,還不屬于自己的資產(chǎn)的。 所以,不可以作為自己的資產(chǎn)進行折舊,對于租賃費可以計入損益,也可以稅前扣除。
2022 10/18 11:41
84785019
2022 10/18 11:46
其實我把租賃費計入損益,也跟把設備作折舊差不多,對吧?
林夕老師
2022 10/18 11:51
同學,是的,都是有部分金額計入損益的。只是核算思路不一樣(因為只是才租過來,還不是自己資產(chǎn)呢,所以稱呼不是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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