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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中的2是怎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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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
1.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yè)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guī)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fā)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業(yè)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guī)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一)金融企業(yè),為5:1;(二)其他企業(yè),為2:1
這個的
2022 09/0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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