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是購買方,2月份收到小車保險費發(fā)票,做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現(xiàn)金 5月份退保公司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表給購買方,5月份未收到購買方開具的紅字發(fā)票,5月份做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做了進項稅額轉出,要如何做會計分錄?如果6月份收到紅字發(fā)票時,還用做會計分錄嗎?

84784992| 提問時間:2017 06/0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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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您好,5月可以不做分錄,6月拿到發(fā)票再做分錄,借;管理費用,負數(sh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負數(shù),貸:應收賬款或者其他應收款,負數(shù)。
2017 06/08 10:42
84784992
2017 06/08 10:51
問題 1、國稅局說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表的當月就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2、我5月份可否用信息表做附件 做分錄:借:其他應收款 管理費用(負數(shù))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6月份收到紅字發(fā)票該怎么處理呢?
王雁鳴老師
2017 06/08 10:54
您好,1、可以不用轉出的,等收到發(fā)票再做賬處理。2、也可以的。3、如果按2處理,6月收到發(fā)票,直接附到5月的憑證后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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