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簡答題1】 【答案】 李某取得年終獎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0%-210=4790(元)。 【考點】應(yīng)納稅額計算中的特殊問題處理 【分數(shù)】5.0分 【解析】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商數(shù),按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1)確定稅率:50000÷12=4166.67(元),根據(jù)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為210。 (2)計算應(yīng)納稅額:李某取得的年終獎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0%-210=4790(元)。 這個一次年終獎,不并入綜合所得,為啥速算扣除只-21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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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因為年終獎的稅率是單獨的,跟工資不一樣的,10%稅率,對應(yīng)的速算扣除數(shù)就是210
2022 07/19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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