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不太明白,這個平均收現期是怎么計算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應該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平均收現期”:
(1)如果沒有現金折扣條件,則認為“信用期=平均收現期”;
(2)如果存在現金折扣條件,則按照加權平均的辦法計算,例如:假設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其中,有10%的顧客在10天內付款;40%的顧客在20天內付款;50%的顧客在30天內付款,則:平均收現期=10%×10+40%×20+50%×30=24(天)
(3)如果存在現金折扣,并且只給出折扣期內收回貨款的比例,沒有給出信用期內收回貨款的比例,則認為其余的貨款都可以在信用期內收回。
2022 06/30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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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6/30 10:13
前面的15*60%我明白,可是后面的30*40%*80%和(30%2b10)*40%*20%,這兩步我不理解。30%*40%以后為什么還要*80%?然后,前面的60%%2b40%不就等于100%了嗎?為什么后面還有一個*40%*20%的列式,而且30%2b10又是什么?
會田老師
2022 06/30 10:53
要看題目給的條件,未享受折扣客戶是40%,這40%又是一個整體,區(qū)分為80%期限內還款,20%平均期后10天還款,所以要再分成兩部分,30+10就是超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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