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于2021年1月3日以銀行存款2000萬元購入A公司40%有表決權股份,能夠對A公司施加重大影響。假定取得該項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等于賬面價值,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相同。2021年6月5日,A公司出售商品一批給甲公司,商品成本為400萬元,售價為600萬元,甲公司購入的商品作為存貨。至2021年末,甲公司已將從A公司購入商品的50%出售給外部獨立的第三方。A公司2021年實現凈利潤1200萬元。假定不考慮所得稅因素。甲公司2021年應確認對A公司的投資收益為()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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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投資方在采用權益法計算確認應享有聯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的投資損益時,應抵銷該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影響,同時調整對聯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應確認對乙公司的投資收益=[1200-(600-400)×(1-40%)]×40%=240(萬元)。
2022 06/27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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