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350萬元從少數股東手中再次購買丙公司10%的股權。丙公司系甲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取得70%股權的子公司,當日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2250萬元,合并前甲公司與丙公司及丙公司的原控股股東均不存在關聯(lián)方關系。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除增加留存收益750萬元外,無其他變動。要求:根據資料,說明甲公司取得丙公司10%股權時,在個別財務報表中和合并財務報表中應進行的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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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公司取得丙公司10%的股權,為購買子公司的少數股權,其在個別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中應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1)在甲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中,確認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1350萬元。
(2)在甲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中,丙公司的資產、負債應以2019年10月1日開始持續(xù)計算的金額反映;甲公司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1350萬元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10%計算的應享有丙公司自2019年10月1日開始持續(xù)計算的可辨認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50萬元[1350-(12250+750)×10%],應當調整甲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022 06/1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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