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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李某任職于境內(nèi)甲企業(yè),同時為乙企業(yè)的個人大股東。本年1-12 月李某取得稅前 收入如下: (1) 每月工資、薪金收入12000元。 (2)甲企業(yè)支付的獨生子女補貼10000元。 (3)兼職勞務報酬收入36000元。 (4)購買福利彩票, - -次性中獎收入2500元。 李某本年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40000元。假設不考慮增值稅收入 要求: (1)計算李某綜合所得的應納個人所得稅; (2)計算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獎收入的應納個人所得稅。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2 05/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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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1. 綜合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12+36000*0.8-60000-40000)*0.1-2520=4760 2. 福彩個稅=25000*0.2=5000
2022 05/28 15:40
84784956
2022 05/28 15:43
獨生子女補貼不算進去個稅的收入嗎
朱小慧老師
2022 05/28 15:44
獨生子女體貼不征收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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