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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所屬酒店業(yè),請問酒店內(nèi)部餐飲宴請及免費房是否視同銷售,賬務如何處理

84784956| 提問時間:2022 05/2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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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同學,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條規(guī)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zhuǎn)讓無形資產(chǎn)或者不動產(chǎn),但屬于下列非經(jīng)營活動的情形除外:(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因此,對于公司給員工提供宿舍,實際上是單位為聘用員工提供服務,屬于“非經(jīng)營活動”,免費的不需要視同銷售,收費的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1.企業(yè)將擁有的房屋等資產(chǎn)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累計折舊
2022 05/24 14:26
魯老師
2022 05/24 14:39
同理,為員工提供的工作餐也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會計處理可以這樣處理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84784956
2022 05/24 16:02
我指的是酒店招待外部人員所提供的餐和住宿
魯老師
2022 05/24 16:22
你好同學, 借:管理費用—業(yè)務招待費(成本價)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chǎn)、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zhuǎn)讓財產(chǎn)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绷信e的9個項目不包括交際應酬,因此,酒店內(nèi)部招待所得稅方面不需要視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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