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航空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1月份購入一架飛機,不含稅價格總計40000000元(含發(fā)動機),發(fā)動機當時的不含稅價格為2000000元。甲航空公司未將發(fā)動機單獨作為一項固定資產(chǎn)進行算。2020年1月,甲航空公司開辟新航線,航程增加。為延長飛機的空中飛行時間,甲航空公司決定更換一部性能更為先進的發(fā)動機。購買新發(fā)動機的不含稅價格為40000000元,同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 票,注明增值稅稅額520000元。另支付安裝費用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安裝費1000元,增值稅稅額90元。 設飛機的年折舊率為5%,不考慮預計凈殘值的影響,替換下的老發(fā)動機報廢且無殘值收。甲航空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020年1月符合抵扣規(guī)定。要求:對甲航空公司上述業(yè)務進行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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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2012年1月
借:固定資產(chǎn)-飛機 400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00
2012年-2020年累計折舊=40000000*5%*8=16000000
借:在建工程 24000000
累計折舊 16000000
貸:固定資產(chǎn) 40000000
借:營業(yè)外支出 120(200/4000*2400)
貸:在建工程 120
借:在建工程400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20090
貸:銀行存款 4521090
借:固定資產(chǎn)-飛機 26801000
貸:在建工程 26801000
2022 05/2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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