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黃工月工資18000元,由總公司調(diào)入異地跨省跨市子公司工資依然是18000元。 因社保一直在總公司所在地繳納,為保持社保繳納地一致,將工資分成了兩部分,在總公司所在地繳納社保并按當?shù)刈畹凸べY申報個稅(工資為1900元)。其余部分18000-1900=16100元,在異地跨省跨市子公司申報個稅 請問這樣操作,對公司和個人有風險嗎?主要是哪方面的風險? 雖然個稅在月度申報時分開申報,但匯算清繳是匯總工資計算申報,相當于最后還是按18000元申報的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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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沒有稅務風險,只是把收入分2個公司申報個人所得稅,在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最終還是要匯總申報的
2022 05/20 10:57
84784990
2022 05/20 11:08
好的老師,請問有沒有相關的文件
何何老師
2022 05/20 1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84784990
2022 05/20 11:30
總公司長期按最低工資1900元申報,這個會不會引起稅務部門監(jiān)控
何何老師
2022 05/20 11:35
只要不要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就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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