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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備的所有權轉移何時可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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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1.當事人在享有、變動物權時依法進行了公示,則物權足以對抗第三人;《民法典》第31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 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 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2. 特殊物產登記對抗主義:地役權的變動;機動車等特殊動產的物權變動;動產抵押權的變動。
3.違背善意取得制度;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2022 05/16 15:36
84785014
2022 05/16 15:38
這里為什么生產設備的善意對抗是一月五日?
樸老師
2022 05/16 15:41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善意取得需滿足受讓人受讓時為善意、受讓價格合理和已經交付(動產)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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